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
监督电话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区行政服务中心督查科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投诉:56588314;12345
2、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地点
五马中队:后垟巷89号,咨询电话:56978966;滨江中队:车站大道东游路2号,咨询电话:56808087;南汇中队:双龙路199号,咨询电话88655016;蒲鞋市中队:车站大道东游路2号,咨询电话:88366312;松台中队:九山路11号农机大楼一楼西首办事大厅,咨询电话:88232018;大南中队:小南路46号三楼,咨询电话:88689277;广化中队:新桥头美16幢广化街道办事处1楼办事大厅,咨询电话:88722510;南郊中队:六虹桥路一号葡萄村大楼四楼,咨询电话:56808619;双屿中队:利生路6号交通银行2楼,咨询电话:56776089;丰门中队:鞋都三期总部经济园A01幢2层,咨询电话:88751766;仰义中队:仰义沿兴路142号一楼大厅,咨询电话:89799680;七都中队:七都街道老涂南路2-3号办事处一楼大厅,咨询电话:88100817;藤桥中队:藤桥镇泰新街22号行政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藤桥所楼下),咨询电话:86485310;山福中队:山福镇前盈村村委会三楼303办公室,咨询电话:55566628。
受理时间
办公时间:上午8: 30~12:00,下午14:00~17:30;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另藤桥、山福办公时间:上午8: 30~11:30,下午13:30~17:00;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夏令时)。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及地方城市容貌标准
2取得张挂张贴建筑物、场地产权单位(人)同意证明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第17条第2款
办理材料
(点击查看示例材料) (点击下载到邮箱)
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申请表
示例
收起
*必要
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示例
收起
*必要
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示例
收起
*必要
表格下载
(点击下载到邮箱)
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流程
1. 简单即时办件事项, 办事群众只需手机上传影印材料(拍照上传)即可,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 复杂的办件事项, 办事群众手机上传影印材料(拍照上传)的同时, 原件材料审验需办事群众联系办事窗口, 现场提交审核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