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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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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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育复通术批准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西湖区卫生和健康生育委员会
承诺期限
7工作日
针对用户
个人
联系电话
0791-86597463
监督电话
0791-86597463
办理地点
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6号楼4楼417室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 下午13:30-17:00
申报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施行绝育手术后,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可以再生育一胎的夫妻; 2.提供绝育复通术申请审批表、户口薄、再生一胎生育证、结扎证原件,由工作人员复印;【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以上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施行绝育手术后,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可以再生育一胎的夫妻,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输卵(精)管复通手术。
收费依据与标准
不收费
办理材料
绝育复通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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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育复通术申请审批表.xlsx
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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