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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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生产许可(气瓶充装单位许可、大型游乐设施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许可)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承诺期限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暂无信息
监督电话
暂无信息
办理地点
暂无信息
受理时间
暂无信息
申报条件
暂无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公布,第549号修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3、《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 R4001-2006)第三条 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批准,取得气瓶充装许可后,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气瓶充装工作。
收费依据与标准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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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流程
1. 简单即时办件事项, 办事群众只需手机上传影印材料(拍照上传)即可,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 复杂的办件事项, 办事群众手机上传影印材料(拍照上传)的同时, 原件材料审验需办事群众联系办事窗口, 现场提交审核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