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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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西湖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承诺期限
20工作日
针对用户
个人 法人
联系电话
0791-86518796
监督电话
0791-86565387
办理地点
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西湖区人民政府6号楼2楼农业科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二条; 2、申请材料齐全、合法、有效,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审核和上报。(二)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具备下列条件的,方可发给捕捞许可证: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符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的捕捞许可证,应当与上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捕捞限额指标相适应。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办法》第六条 各级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是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核发和注销捕捞许可证、草洲使用证、渔船牌照,管理渔具、渔法,审核、安排、调整捕捞场所和草洲使用权,征收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和草洲管理费;第十八条 以捕鱼为生的专业渔民,沿江、滨湖有捕捞习惯和捕捞场所的半农半渔副业渔民,可申请领取捕捞许可证和渔船牌照。
收费依据与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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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流程
1. 简单即时办件事项, 办事群众只需手机上传影印材料(拍照上传)即可,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 复杂的办件事项, 办事群众手机上传影印材料(拍照上传)的同时, 原件材料审验需办事群众联系办事窗口, 现场提交审核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