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办理材料 0
表格下载 0

店牌店招设置的管理

事项分类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部门
西湖区城管局
承诺期限
2工作日
针对用户
个人
联系电话
0791-86531025
监督电话
0791-86565330
办理地点
西湖区抚生路369号6号楼1楼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
星期二:上午9:00---12:00
申报条件
1、店招牌的发布者应当具有相应的广告经营资格; 2、设置店招牌设施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户外广告规划要求,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 3、设置店招牌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市容环境要求,与周边市容环境、景观环境相协调。对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一切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江西省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第十二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在一切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收费依据与标准
不收费

办理材料

表格下载

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流程

1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