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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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事项分类
行政征收
办理部门
西湖区城乡建设局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针对用户
个人
联系电话
0791-86503593
监督电话
0791-86510602
办理地点
南昌市西湖区抚生路369号西湖区政府6号楼一楼
受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工作日中午推行延时服务,延时服务工作时间为:12:00-13:30。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可提前预约)
申报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4.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5.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6.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7.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颁布,2007年12月29日,2011年4月22日修订)第二十条: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9年3月2日予以修改)第三十就条: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培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收费依据与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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