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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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认定
事项分类
行政确认
办理部门
西湖区民政局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针对用户
个人
联系电话
0791-86564983
监督电话
0791-86564672
办理地点
南昌市抚生路369号6号楼1楼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申报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无劳动能力; 2.无生活来源;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宝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不予批准的条件】 1.依法被判处刑罚,且在监狱服刑; 2.收入和财产状况高于最低生活标准; 3.法定义务人具有履行义务能力或者新增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收费依据与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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