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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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内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事项分类
行政确认
办理部门
西湖区民政局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针对用户
个人
联系电话
0791-86621582
监督电话
0791-86564672
办理地点
南昌市渊明南路30号2楼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申报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4、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收费依据与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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