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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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 (道路运输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西湖区公安分局
承诺期限
针对用户
法人
联系电话
暂无信息
监督电话
暂无信息
办理地点
暂无信息
受理时间
暂无信息
申报条件
暂无信息
法律依据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道路运输二类、三类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向启运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配备押运人员,使放射性物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通过道路运输核反应堆乏燃料的,托运人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通过道路运输其他放射性物品的,托运人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商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收费依据与标准
暂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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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在线申报流程
1. 简单即时办件事项, 办事群众只需手机上传影印材料(拍照上传)即可, 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 复杂的办件事项, 办事群众手机上传影印材料(拍照上传)的同时, 原件材料审验需办事群众联系办事窗口, 现场提交审核校验.